为配合我校全面推行学分制改革,鼓励、支持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践教学、科研和各类竞赛活动,提高实践教学水平,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,规范有序地做好中心各实训部、实验室的开放工作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工程训练与经管实验中心面向学生开放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、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。中心开放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职业技能,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。因此,中心各实训部、实验室都要最大限度地对学生实行课外开放,最大限度地发挥教学资源的效益。
二、实训部、实验室开放内容应贯彻“因材施教、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并根据不同专业、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,确定开放内容。内容包括:必修的金工实习、电子电工实习;职业技能鉴定;设计性、综合性和研究性实验;小制作、小发明、小论文和各类竞赛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,鼓励学生自拟实习课题及参与解决工厂企业实际生产中存在的问题。
三、每学期期末,中心各实训部、实验室应将下学期实训开放的内容、时间等在网上向学生公布。学生在进入实训前,应预先向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。
四、各开放实训部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训内容做好相应准备工作,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参与开放工作。在教学过程中,指导教师应注意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与技能、创造性思维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,并做好相应的开放式教学情况记录。
五、学生在实训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和设备仪器安全操作规程,做好实训前的准备工作。
六、学生进入工程训练与经管实验中心,必须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,损坏仪器设备的,要按有关规定赔偿。
七、各实训部、实验室要不断研究开发新的开放实训项目,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,满足学生的需求。
八、开放实践教学应按正规的教学要求。学生来做开放性实训项目要签到并提交实训记录(报告)或者制作品。